培训动态 +MORE
证书查询 +MORE
申报姓名:
身份证号:
 
政策法规 +MORE
国家应急管理部 | 注册安全工程...
住建部GB55034-2022强...
住建厅:11月1日起,全面推行施...
住建部刚刚发文:房屋市政工程拟禁...
住建部:简化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注册人员由二级改为一级!住建部发...
住建部新政:不再强制建筑企业与农...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建路培 > 行业新闻
住建厅:即日起,这类人员可直接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3-05-06    浏览量:1625      
4月13日,西藏住建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稿),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直接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情形

第十一条 高级工程师认定条件

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博士学位,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和边境县从事建设工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工作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即可认定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资

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情形

第二十五条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须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前3位人员;

(二)获得自治区级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前2位人员;

(三)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得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雪莲杯;

(四)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得西藏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五)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六)获得自治区级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七)独立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并取得较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六条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须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3位人员;

(二)获自治区级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人员;

(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

(四)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五)获得国家级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六)独立取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合作取得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排名前三位),并取得显著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

一建/一造/监理对应中级职称;二建/二造对应初级职称

第三十六条 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类工程师(一级和未分级设置)、注册城乡规划师、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咨询(投资)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可认定其具备建设工程系列相应专业的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建设工程系列相应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可认定其具备建设工程系列相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建设工程系列相应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 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需办理确认手续或换发职称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单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相应专业岗位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任。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条件的,按要求进行申报,其任职起算时间按国家、自治区现有关政策执行。

编者注:31省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情况可参见昨天文章【监理工程师对应副高,被官方否了

具体请点击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j4upx9AjjqjDjrxKMVHkWg

   上一篇:造价咨询属于必须招标范围吗?国家发改委明确了!...
   下一篇:住建厅:5月4日起,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电子证照!原C证转为C3证!...

   相关新闻
· 与碳中和相关的产业链介绍
· 影响碳中和实现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 人们对于碳中和存在的常见误区
· 各领域减少​碳排放的主要措施介绍
· 碳排放核算员的工作内容与职责
· ESG信披指引出炉!沪深北三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 实现碳中和的困难点都有哪些?
版权所有:北京中建路培教育科技研究院 备案号:京ICP备17011804号
联系电话:010-53655366
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南楼 邮编(100835)
网络技术:北京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