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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逐条解读!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18-11-07    浏览量:4504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逐条解读!

01

评价标准详细解读


1.0.2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民用建筑的装配化程度【适用范围】

解读: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可参照执行。

1.0.3 本标准采用装配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采用单一指标】

解读:采用一个指标综合反应建筑的装配化程度,以装配率对装配式建筑的装配化程度进行评价,使评价工作更加简洁明确和易于操作。以前的预制率、装配率等概念之分成为历史。

2.0.2 装配率 prefabrication ratio

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解读:采用单一指标评价,以前有些地方的规定,将评价指标分为预制率、预制装配率、装配化率等概念,此次标准将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指标统一为“装配率”,明确了装配率是对单体建筑装配化程度的综合评价结果,装配率具体定义为: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与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3.0.1 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计算单元】

1 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 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

解读:主楼和裙房可分开,也可不分开,分开的原则是便于评价和准确评价:

1)裙房建筑面积较大,如大底盘;

2)建筑使用功能不同;

3)主体结构形式存在较大差异;

比如,主体结构是混凝土结构,裙房是钢结构;主体结构是公寓、酒店等,裙房是商业。

3 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

解读:以单体建筑作为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的单元,主要基于单体建筑可构成整个建筑活动的工作单元和产品,并能全面、系统地反映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3.0.2 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阶段宜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2 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

解读:开发单位为能满足以后的装配率要求,顺利拿到补贴或享受优惠,项目宜在设计阶段进行预评价。如果预评价结果不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的相关要求,项目可结合预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通过调整或优化设计方案使其满足要求。

预评价与项目评价方式, 在设计阶段可以进行预评价,预评价是对设计方案做出预判,为施工图审查提供项目统计和管理依据,但不是强制要求;在竣工验收后,可依据验收资料进行项目评价,项目评价是根据实际装配率的复核结果,进行装配式建筑认定;根据项目等级评价申请,进行装配式建筑的等级评价。

3.0.3 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

2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

3 采用全装修;

4 装配率不低于50%。

解读:本条是评价项目可以评价为装配式建筑的基本条件。符合本条要求的评价项目,可以认定为装配式建筑,但是否可以评价为A级、AA级、AAA级装配式建筑,尚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认定评价与等级评价方式,对装配式建筑设置了相对合理可行的“准入门槛”,达到最低要求时,才能认定为装配式建筑,再根据分值进行等级评价。

意味着如果竖向承重构件不采用预制构件的话,水平承重构件需全部采用预制构件?

竖向结构构件占比较大,不采用预制构件,很难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需要大幅提升维护系统、管线和内装系统装配率!)

3.0.4 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解读:装配化装修是装配式建筑的倡导方向。装配化装修是将工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主要包括干式工法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方面的内容。

4.0.1 装配率应根据表4.0.1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Q4为评价项目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一般情况,项次应小于等于2项;如:在学校实验楼中,一般不存在厨房的功能,则“整体厨房”评价项的分数计入Q4项。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取整。

表4.0.1 装配式建筑评分表

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解读:装配式建筑要求全装修的应用是指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4.0.2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解读: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中主体结构竖向构件评分值可直接得到30分。组合结构和混合结构建筑主体结构竖向构件可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预评价中进行确认。

在确定预制构件类型时,应注意剪力墙结构的底部加强区不宜做预制、结构的转换梁和框支柱应现浇、高层的电梯井筒宜采用现浇结构。而在预制楼层的选择上,对于房屋的地下室楼层和屋面屋面层,宜采用现浇楼盖结构,对于开洞过大的楼层、结构转换层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

4.0.3 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

1 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2 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3 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

解读:连接部分的现浇混凝土计入预制构件计算的基本要求:

①连接部分的尺寸、配筋构造、做法等采用标准做法

②现场的施工操作和模板等实现标准化

4.0.4 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解读:计算规则:怎么好算就怎么算,计算规则统一

1、预制构件的投影面积,可取支座外的净面积;

2、建筑平面总面积可按实际面积计算(不含竖向构件)

3、阳台、空调板等可不考虑面积折算系数

4.0.5 预制装配式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可包括:    

1 预制装配式叠合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    

2 预制构件间宽度不大于300mm的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积;    

3 金属楼承板和屋面板、木楼盖和屋盖及其他在施工现场免支模的楼盖和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

解读:仅适用于钢结构、木结构,混凝土结构不宜采用。

4.0.6 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4.0.7 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解读:计算规则:外表面积,“内嵌式”围护墙可按整层计算

围护墙一体化的要求:

1)集成设计是前提,包括性能要求、材料及部品、部件、做法和构造、组装及工序安排、质量标准等

2)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完整,深度应满足采购、生产、组装、及检验验收等的需要

3)采用集成产品时,设计文件也应满足上述要求,如预制夹芯保温(隔热)复合墙板、预制混凝土墙板+保温-装饰面层+大型条板+干挂石材+保温

4.0.8 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解读:墙面面积应按各建筑功能区墙体面积计算,即双面计算;也可按墙体数量单面计算;计算规则应统一;墙体高度按实际高度取值。

4.0.9 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解读: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强调的是“集成性”。内隔墙从设计阶段就需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在管线综合设计的基础上,实现墙体与管线的集成以及土建与装修的一体化,从而形成“内隔墙系统”。

计算规则:双面计算,墙体高度应按实际高度取值

一体化与管线分离的关系:

1)管线与墙体分离是一体化的一种形式;

2)一体化强调的是集成,设计集成与集成产品的应用;目前主要是设计集成,未来到集成产品。

3)二者有相似的内容,但是工程上的角度不同,可同时评价。

4.0.10 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4.0.11 集成厨房的橱柜和厨房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4.0.12 集成卫生间的洁具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解读:集成厨房和集成卫生间,重点是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和干式工法装配而成,不是整体厨房、卫生间,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B/T 51231-2016》集成式厨房卫生间是有区别的

4.0.13 管线分离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解读:考虑到工程实际需要,纳入管线分离比例计算的管线专业包括电气(强电、弱电、通信等)、给水排水和采暖等专业。主要目的是做到易检修、可更换。尽可能减少甚至消除由于管线的维修和更换对建筑各系统部品等的影响是要达到的重要目标之一。

对于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管线应认定为管线分离;而对于埋置在结构构件内部(不含横穿)或敷设在湿作业地面垫层内的管线应认定为管线未分离。

5.0.1 当评价项目满足本标准第3.0.3条规定,且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低于35%时,可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

解读:根据60个项目的试评价结果,装配率达到60%以上的项目,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均高于35%,因此装备式建筑的等级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低于35%。

5.0.2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应划分为A级、AA级、AAA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率为60%~75%时,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

2 装配率为76%~90%时,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

3 装配率为91%及以上时,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

解读:结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中第3.0.3条、第4.0.1条相关规定,满足单体建筑装配式建筑最低要求的计算如下:

1.考虑主体结构中竖向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低于35%,评价分值20分;

2.考虑主体结构中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预制构件应用比例为75%,按照内插法取15分;

3.考虑非承重围护墙、内隔墙非砌筑等,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

4.采用全装修,评价分值为6分。

则单体建筑装配率:(20+15+10+6)/100=51%>50%

02

案例

案例来源:中国建筑设计院装配式建筑研究院总工程师张守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解读与案例》主题报告

(责任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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