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3月1日起,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来自本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4.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抽样检验要求。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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